发布时间:2024-08-09 浏览量:271
《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职业道德准则》草案
第一章 总则
1. 目的与宗旨:
旨在规范河北省标准化行业的职业道德行为,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形象。
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,提高标准化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2. 适用范围:
适用于所有加入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。
第二章 职业道德准则
1、遵守法律法规:
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从事标准化相关的工作和活动。
2、诚实守信:
坚持诚实守信原则,不虚假宣传、不欺骗消费者。
尊重和保护同行的商业信誉和服务信誉,不诋毁和损害同行利益。
3、质量为本:
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,确保标准化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。
杜绝以次充好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。
4、知识产权保护:
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尊重他人的专利、商标等合法权益。
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,维护行业的创新环境。
5、客户信息安全:
保护客户信息安全,不泄露、不滥用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。
6、社会责任:
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。
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,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
7、交流合作:
加强协会成员间的交流合作,取长补短,协作共赢。
支持协会各项工作,接受协会监督指导。
第三章 监督与执行
1、自律监督:
对违反本准则的成员单位或个人,将采取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协会平台公示。
2、互相监督:
鼓励成员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监督,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协会报告。
第四章 附则
1. 本公约经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。
2. 本公约的解释权归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理事会所有。
3. 本公约如有未尽事宜,可由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。
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
2023年5月